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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
为做好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,保证普通高校在我省选拔符合要求的各类新生,全面促进中学素质教育的开展,《关于做好2010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[2009]32号),根据我省实际情况,提出以下几项具体要求: 一、所有符合保送生条件并准备参加保送生测试及相关考核的考生,均应参加我省2010年的普通高考网上报名及信息确认。 二、考生获得普通高校的拟录取资格后,必须填写《山东省2010年保送生拟录取确认表》(见附件)一式两份(在www.sdzk.gov.cn下载),中学填写推荐意见后,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两份确认表一并寄到拟录取的高校。《山东省2010年保送生拟录取确认表》是我省保送生录取工作中的必需材料,考生只能选择寄送到一所高校,如因多校寄送造成录取中的任何问题,均由考生本人负责。 三、招收保送生的普通高校均应于2010年4月10日前,将拟录取保送生的相关材料(拟录取名单、确认表、院校公函等)报送到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(地址: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402室,邮编250011)。 四、山东省招收保送生工作将于4月30日前全部结束。凡是确定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学生,一律不再参加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。 所有保送生名单,将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信息网上公示。关于2010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2010-3-17 本文被阅读 2307 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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