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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连大学毕业实习成绩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、学生在毕业实习期间,每人必须书写一份毕业实习总结,要求数字不得少于2000字,A4纸小四号宋体字打印。主要内容包括:
(1)对毕业实习工作的认识及态度; (2)在实际工作中,对在校所学理论知识的运用情况,自身工作能力是否得到提高;
(3)通过工作实践,对学院的课程设置及教学情况的认识,有何意见或建议; (4)在本次毕业实习期间,劳动纪律遵守情况、在实习单位医患关系的建立和医德医风情况总结。
二、除毕业实习总结外,各专业要根据毕业实习大纲要求,分别书写相应的专业工作材料,具体材料目录详见各专业毕业实习大纲。 三、毕业实习工作结束后,学院集中组织学生进行毕业实习专业综合课考核。
四、毕业实习最终成绩按上述三部分综合评定: (1)毕业实习总结、毕业实习专业工作材料的成绩评定,由指导教师负责,满分分别为20分、40分。
该两项成绩之和低于36分者,不允许参加专业综合课考试,其毕业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。
(2)毕业实习专业综合课考核,由学院教务科组织命题、考试、成绩评定,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,按40%折算,折算后成绩24分为及格。 专业课考试缺考或不及格,可申请补考一次。 五、在实习期间,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的实习时间三分之一者,实习成绩按不及格处理。
六、实习成绩不及格者,发给结业证书,一年内再申请补实习,补实习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。
大连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2008年7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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